2.1.3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6月24日,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或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烈士陵园山体整形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9年5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2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7)业绩要求:无; (8)其他投标条件: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投标人承诺书;d.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 2021年5月17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11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4.00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等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8.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0513-81819599。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烈士陵园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80号 |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高新区镇南路399号二楼 | 邮编:226600 | 邮编:226600 | 联系人:吉顺龙 | 联系人:谭勇 | 电 话:13390947332 | 电话:0513-818195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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