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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城市展示馆布展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城市展示馆布展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012-330654-99-01-57836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镜湖中心广场规划馆内。
2.2 建设规模:总布展面积约19000平方米。
2.3招标控制价:总建安费约为13000万元 。设计费约人民币约120万元(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系数1.0),合计设计费约120万元。
2.4招标范围:城市展示馆,包括:方案设计(平面布局图、透视效果图、投资估算等);初步设计(包括扩初、工程概算、结构改造加固设计(如有)、工程概算要求、布展设计、布展设备设计、节能环保设计、物理模型、数字沙盘、主题影院、装饰设计、信息化系统工程设计、多媒体系统集成设计、照明、配套改造(电气、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5G通讯、安防、泛光照明)、家具、美工及导引系统、logo设计等)。若无相关专业设计资质的,可委托其他专业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不再增加。设计费按实结算,上限价按施工标底价(不含预备费)为基准价,且不得突破中标价。不管因何种原因项目规模变动,设计费用不再增加;所有费用均包含在本次设计费报价中(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图纸费、设计人员旅差费、住宿费、交通费、评审费、专家费等)。
2.5工程类别: 工程设计 。
2.6计划工期:设计总周期约为4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从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括工程经济分析、工程概算)并通过评审;具体根据甲方要求和工程进度提交。不包括招标人对方案、初步设计交流、审查、评审的时间。(根据任务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作出相应调整)。
2.7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2.8标段划分: / 。
2.9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二种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或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则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其他要求:
3.2.1企业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年度登记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2.2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通过(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3.2.3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2.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 月8 日8:30时至2021年2 月23 日17:00时,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期后交易平台不再提供下载服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不接受其投标。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4万元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人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后,在2021年3 月12
日17:00 时前缴纳。缴纳方式为:
1、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银行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账户一: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账号: 6224861565791297443 ;账户二:开户单位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账号:3110810043375356140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上账户之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接受绍兴市招标投标协会出具的“投标保证金联保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不用另行提供。
3、招标人接受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投标人自行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p.ggb.sx.gov.cn:6081/TPBidder/)中自主选择办理。保险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办妥保险保函手续。
6.其他有关内容
6.1评标入围方法: 全部入围 。
6.2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 。
6.3中标方式: 最高分中标
。
6.4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年3 月16 日9:30 时,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指定开标室 。
6.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5号 地 址: 绍兴市环城西路396#-5
联系人: 张轶强 联 系 人: 马凯莹
电 话:0575-89185762 电 话: 15068991068
招 标 人(盖章): 绍兴市镜湖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盖章):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 月8 日
附件下载:
绍兴市城市展示馆布展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