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康保县顺安大街道路两侧及县城出入口景观绿化工程项目
2建设内容:对康保县顺安大街道路两侧及县城的出入口进行景观绿化,占地面积约12779.75平方米,主要工程内容有种植各种植物、铺设便道砖。
3招标控制价:6371329.18元(陆佰叁拾柒万壹仟叁佰贰拾玖元壹角捌分)
4建设地点:康保县顺安大街道路两侧及县城出入口
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前完工
6建设资金由县财政自筹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对康保县顺安大街道路两侧及县城的出入口进行景观绿化,主要工程内容有种植各种植物、铺设灰色花岗岩8684.37平方米、黑色花岗岩793.89平方米、混凝土空心砖3934.3平方米、坐凳3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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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财务要求:(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9年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2021年2月1日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20年6月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完税凭证。
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第一名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