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公告内容
市局打假机动队车辆租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市局打假机动队车辆租赁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符合招标条件。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的委托,就市局打假机动队车辆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市局打假机动队车辆租赁项目
2.2招标范围:车辆租赁服务。主要招标内容为国产5座SUV 车型6辆的租赁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租赁期限:12个月。
2.4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具备汽车租赁业务,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投标车辆必须是0公里新车。
3.2 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时间以来的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新招标采购项目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企业,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企业基础信息网页截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条件以评委会审核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 5月21 日—2021年 5月2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4.3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领取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
(3)“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企业基础信息网页截图。
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原件或公证件查验后退还)。
备注:⑴ 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领取文件成功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招标人对资料保留复核的权利,投标人应于配合;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资格审查结果最终以评标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内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烟草公司周口市公司
地 址: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1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94 - 838 2837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系人:张志国 肖于博
电 话:0371-6397 6599
电子邮件:xc6599@126.com
2021年5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