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HRC-ZJK-21006
2.1.2建设地点:尚义县境内;第4标段:小蒜沟镇牛家营村;第5标段:小蒜沟镇牛家营村;第6标段:小蒜沟镇牛家营村;第7标段:小蒜沟镇缸房村;第8标段:南壕堑镇沙卜窑村、南壕堑镇田家窑村、七甲乡妈奶沟村;第9标段:南壕堑镇常胜沟村、南壕堑镇二号村、南壕堑镇满克图村。
2.1.3建设规模:共计人工造林3万亩。
2.1.4建设内容:第4标段:小蒜沟镇牛家营村1280.5亩;第5标段:小蒜沟镇牛家营村1413亩;第6标段:小蒜沟镇牛家营村1443.3亩;第7标段:小蒜沟镇缸房村1623.6亩;第8标段:南壕堑镇沙卜窑村79.4亩、南壕堑镇田家窑村1024.5亩、七甲乡妈奶沟村10.6亩;第9标段:南壕堑镇常胜沟村283.6亩、南壕堑镇二号村1041.3亩、南壕堑镇满克图村6.8亩。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1.5项目建设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0月底完成整地栽植工作;整个工程管护期为5年,即从施工年度始到2025年年底结束,如气候变化可以顺延一年。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河北省张家口市及承德坝上地区植树造林实施方案尚义县2020年度人工造林(第4-9标段)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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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须具备植树造林或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及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未核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投标人应提供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等)。
3.1.2财务要求: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9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0月以后成立的企业需提供2021年3月1日以后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开标截止后当场查询,投标文件中放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的相关截图)。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或园林专业或林业或造林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为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每家投标人可参加多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按开标顺序由确定其为中标人,已在本项目其他标段确定为中标人的,不再被确定为其他包的中标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