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11601202100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小型压缩式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1月18日18:5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二点第4条“付款方式: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使用六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且售后及时,支付总货款的50%,使用九个月后支付总货款的40%,使用12个月后支付总货款的10%,如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更正为“付款方式: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60天内支付总货款的50%,使用三个月后支付总货款的40%,使用六个月后支付总货款的10%,如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本项目的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9日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9日9:30-10: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1年3月19日9: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1年3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安市市政环卫处
地 址:广安区水电巷19号。
联系方式: 18181836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广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河堰路170号
联系方式:0826-2390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骆女士
电 话:18181836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