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机关车辆定点维修公开招标采购 |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某部机关车辆定点维修公开招标采购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警某部队,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武警某部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021-JW24-F1007)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武警四川总队物资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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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将确定某部机关2021年度小型车辆和大型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各一家。本项目共分两个包,投标人以包为最小单位投标,满足相应资格条件的同一投标人可同时投多个包。其中包一为小型车辆维修,包二为大型车辆维修。项目预算130万元。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2019年审计报告,军队内部企业可提供报备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含)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纳税、缴纳社保证明]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截图中没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1)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时间≥3年,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具备投标货物(服务)的安装调试(维修)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0)
(五)具备国家汽车维修二类资质及以上且必须含有一、二、三级维修和总成维修项目,行业信誉等级必须是3A。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 |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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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2 月 25日8时 3 0分至2021 年3 月11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他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
4.2.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一) 截止时间:2021年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投标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35号)。 (三) 递交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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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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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
招标人: | 武警某部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警四川总队物资采购中心 | 地址: | | 地址: |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李全真 | 联系人: | 金助理 | 电话: | 028-86309333 | 电话: | 028-86309332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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