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招标工程项目 |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防提升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内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饶发改行政字[2021]116号 |
| 建筑面积 | 6800.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混合 |
| 项目总投资 | 642.39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312.53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防提升改造及配套工程项目 |
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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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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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证件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人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具有市政类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持有有效岗位证及安全员持有有效C类安全考核证(已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省市企业投标时凭该省市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可不提供安全员岗位证书),所有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采用网上申请,电子化评标,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投标人可自行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报名,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2、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2017】1号)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赣建字【2021】11号文中的“报价承诺法”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 《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含临时)、技术负责人需提供中级及以上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持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C证)、质量员、材料员】,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近6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注:因新冠病毒疫情所造成的影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税总函【2020】33 号)及各省实行减免企业社保险费的通知,对于本项目提供满足本项目所要求的社保证明材料【江西省内投标人按《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11 号),外省投标人按其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5厅相关文件)】。
5、中标人应按饶府办字[2011]20文件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6、按“饶建发【2018】30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工作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并实行施工现场(人像)打卡考勤)。
7、本项目执行饶府厅字【2019】10号文件,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交由法人代表亲自签署的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并将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中标后本承诺书应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内容。(格式自拟)。
8、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11、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12、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管理部门。
13、本项目执行饶府发【2019】13号文件《上饶市工程建设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4、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15、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化开标及远程异地评标。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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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2022年06月24日 至 2022年07月24日(公告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24日 |
| 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24日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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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汪莹 | 联系电话 | 15915899140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6月23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2年06月23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2年0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