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益阳电子工业学校)实训楼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益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益阳电子工业学校)实训楼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益阳市赫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益赫发改社发[2024]45号,建设单位为益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项目总投资为8997.1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益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益阳电子工业学校)实训楼项目;
1.2.2 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幸福渠东路 223 号;
1.2.3 项目基本情况:益阳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益阳电子工业学校)扩建实训用房,项目总建筑面积16147.27㎡,新增两栋综合实训楼,1#综合实训楼为局部五层的多层建筑,建筑面积8955.76㎡,建筑高度为22.5米;2#综合实训楼为9层的高层建筑,建筑面积7191.51㎡,建筑高度为36.9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多功能报告厅、梯形教室、阅览室、基护实训室、示教室等功能。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320.44万元,其中:设计费79.88元、建安工程费7029.68元、预备费210.89元;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工期要求:36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进行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各专业设计),设计图纸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函[2016]247号)的规定,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采购部分:含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安装、调试、维护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主体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室外道路及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电梯工程等。;
1.5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1.6 施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令第80号及相关保修承诺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其他要求:(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附录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并应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专项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但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5年4月30日起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10。请投标人登录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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