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328国道快速化(沈海高速海安出口-立新河桥)工程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海安市交通运输局以海交工〔2021〕23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海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海安市干线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沈海高速海安出口,向西终于430省道(通榆路)东700m的立新河桥,利用原328国道进行改造长6.5km,沈海高速海安互通连接线0.6km,迎宾路接线1.4km,合计8.5km。328国道主线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快速路标准,主线设计速度采用80km/h;辅道采用一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兼顾城-A级)。
全线共设置跨线高架桥3处,互通2处,地面桥梁4座(洋蛮河桥、立公河桥、迎宾桥、老通扬运河桥),新建人行天桥1座,下穿隧道1处。
其中:互通①环城路互通,设计范围为:SK0+526.676~SK0+022.115,全长 504.526m;互通匝道总长为 996.937m。②迎宾路互通,设计范围为:YK0+375.208~SK0+836.877,全长461.669m;互通匝道总长为878.449m。
高架桥①主线跨环城线高架桥,桥梁起点桩号为 K0+558.430,终点桩号为 K1+110.330,全桥跨径布置为3×30m+(30+43+28+28)+2×30m+3×30m+3×30m+3×30m,桥梁全长 551.9m。②主线跨上湖大道高架桥,桥梁起点桩号为 K1+889.950,终点桩号为 K2+332.850,全桥跨径布置为 3×30m+2×30m+(30+50+30)m+3×30m+3×30m,桥梁全长 442.9m;③主线跨开发大道高架桥:桥梁起点桩号为 K3+003.150,终点桩号为 K4+325.050,全桥跨径布置为 4×30m+(30+50+30)m+(32+34+32)m+3×30m+3×30m+4×30m+4×30m+(32+40+30)m+3×30m+3×30m+(35+26.5+26.5)m+(34+34+43)m+3×30m,桥梁全长1321.9m。
下穿隧道隧道1座:下穿七星湖大道,隧道总长500m。主体结构采用U槽结构形式,暗埋段采用双跨矩形框架结构。
总投资约为95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监理合同段,即:G328KSHJL1合同段;
相应招标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排水、地面桥梁、人行桥、高架桥、隧道(含泵房排水及电气)基坑支护、照明、交安设施、监控、绿化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监理合同段 | 施工合同段 | 主要工程内容 |
G328KSHJL1合同段 | G328KSHSG1标 | 包含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排水、地面桥梁、人行桥、高架桥、隧道(含泵房排水及电气)基坑支护、照明、交安设施、监控、绿化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相关附属工程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
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组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确保创建省级“平安工地”示范工程。
环保目标: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其他要求:
①确保获得省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
②争创省优质工程奖“扬子杯”。
③监理驻地按标准化建设。
本项目监理机构按一级监理机构设置,即由中标单位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监理服务期:40个月;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6个月,缺陷责任期: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凡满足下列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申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指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时间)至今,投标人完成的业绩须同时符合以下a、b、c三项内容(不要求某一业绩中同时包含此三项内容):
a、公路工程(一级及以上)或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的施工监理项目,且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单个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b、连续长度不低于1000米的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c、连续长度不低于300米的公路(或市政道路)隧道(或类似下穿通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生成投标报表表5中内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或以上级别(以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拟派监理人员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1人):同时具有以下a、b两项:a.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b.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 同时具有以下a、b两项:a、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b、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自2016年1月1日(以招投标信息系统中显示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单个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或单个监理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公路工程(一级及以上)或市政道路工程(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的施工监理项目,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副总监理工程师:自2016年1月1日(以招投标信息系统中显示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承担过连续长度不低于1000米的桥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或连续长度不低于300米的公路(或市政道路)隧道(或类似下穿通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注: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生成投标报表表4中内容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4.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5.投标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其他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本项要求的人员投标时无须填报,中标后签订合同时须按以下要求进行人员配置,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a.首席质量官(1人):同时具有以下a、b两项:a.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b.公路工程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b.道路监理工程师(1人):同时具有以下a、b两项:a.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b.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c.结构监理工程师(1人):同时具有以下a、b两项:a.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及以上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b.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d.试验室主任、试验工程师(各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室主任和试验工程师的专业须覆盖公路、材料、桥梁专业或覆盖道路、桥梁隧道专业);
e.测量监理工程师(1人):同时具有以下a、b两项:a.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及以上或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b.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f.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类别为建筑施工安全);
g.环保监理工程师(1人):经培训,并取得环境保护监理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等专业职称。
7.其他要求:(投标时无须提供,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首席质量官、道路监理工程师、结构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环保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他人员的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试验室主任、试验工程师如为投标人委托的检测机构委派,则由该检测机构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事业编制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8)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spt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其中200元为系统收取)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调查。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干线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地 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邮政编码:226600 邮政编码:226600
电 话:0513-69898895 电 话:18100636217
联 系 人:何兵 联 系 人:朱卫华,黄芙蓉
8.其他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10:30分。
8.2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各投标人可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11:30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8.3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4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投标保证金原件(无须密封)递交给招标代理,采用银行本票的,必须同时递交银行本票申请单的复印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8.6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