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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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区管道路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标改造项目
2.标段名称:区管道路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标改造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3.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类似业绩中“注:(1)项目存在项目经理变更的,以中标通知书、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时间在后的为准。”两处此条表述删除。
3.2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人类似业绩中注(2)修改为:“(2)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不予认可,原件中标后备查。中标候选人的业绩将会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属实,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或者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并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的竣工验收资料,以上三种形式均认可。”
3.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修改为:
投标人奖项
(1.0分)
1、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内,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所承接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或EPCO)市政类项目,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及以上优秀勘察设计奖,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
2、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内,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所承接的设计施工一体化或EPC(或EPCO)市政类项目,获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市级及以上的优质工程奖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满分0.5分。
注:
(1)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只可在本项中计分一次。
(2)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资料等作为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须能体现奖项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则须提供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体现所需信息的不予认可。
(3)“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以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奖项均不予认可。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
4.招标人:芜湖市鸠江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九华北路789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吕工
电话:0553-5864947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南路弋江综合楼4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段玉玲
电话:15255334436
区管道路排水管网排涝能力提标改造项目答疑澄清第1次20250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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