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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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安永南建招[2021]162号)
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龙中心学校功能室改造及外墙装饰工程已由宁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十三次、福建省宁化河龙中心学校以河校字[2020]9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化县河龙中心学校,建设资金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宁化县河龙中心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河龙中心学校;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5.6218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河龙中心学校功能室改造及外墙装饰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6218元;
2.5.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级宁化县内注册登记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含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2.根据《三明市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明建筑(2016)218号)的要求,凡被纳入省、市、县级“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间的施工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时3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30 至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化县南大街检察院大楼西侧一层三号店)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费每份人民币100 元,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汇款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详见投标须知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7日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资料的证明到场核验登记。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2月6日17时00分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化县河龙中心学校
地址:宁化县河龙乡,邮编:365400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13107908987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南大街检察院大楼西侧一层3号店 , 邮编:365400
联系人: 小邱 , 电话:182505586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化县教育局
地址:宁化县北大街34号
联系电话:0598-682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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