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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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肇庆分公司大客户接入传输第三批工程[非政企-OTN]-公安抓拍摄像设备采购
本询比项目为 2024年肇庆分公司大客户接入传输第三批工程[非政企-OTN]-公安抓拍摄像设备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编号:GPDI-2F-2025-0117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拟采购5台智能球形摄像机,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预算总价
(不含税/元)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智能球形摄像机
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5台
35,840.70
肇庆市
★自收到买方采购订单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提供设备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督导、测试、开通、保修等工作。
(1) 质量标准:合格。
(2) 技术标准:符合询价文件及国家行业标准。
(3) ★质保期:质保期为24个月,质保期从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4)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35,840.7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附件《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代理要求:本项目允许代理商、经销商、制造商报价。
2.1.3 项目团队要求:本项目不作要求。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4)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应答。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获取
3.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7日00时00分至2025年5月10日00时00分。
3.2 询比文件获取地点:线上获取。
3.3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附件。
3.4 询比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 资格审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2025年5月14日11时00分,提交地点为【肇庆市端州区芙蓉西二街23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14楼1408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3.3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完成供应商注册。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7.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地 址:肇庆市芙蓉西二街23号
邮 编:526000
联 系 人: 欧汝星
电 话: 13376562255
电子邮件: ourx1.gd@chinatele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
邮 编:510630
项目负责人:谢绮云、吴江杰
联 系 人: 谢绮云
电 话:18029800498
电子邮件:xieqiyun@gpdi.com
网 址:/
开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14721
7.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采购供应中心(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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