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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15: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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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2024年园区航道保洁服务B标的潜在投标人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0-Y-G-001-001
项目名称:2021-2024年园区航道保洁服务B标
预算金额:
人民币(小写):¥16,606,128.00元
注:报价时所投标段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标段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不进入评审。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保洁范围为航道(水域)两侧驳岸(护坡)立面以内的水域。水域内需无明显漂浮物,各类水草、藻类等水生植物及时清除处理,两侧驳岸(护坡)上无杂草杂物。航道附属设施需保持整洁,如驳岸(护坡)、码头、爬梯、驳岸挡墙、充电设施等。
(二)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拟投入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标。
本项目项目组人员仅含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单位为项目组人员和驾驶员连续缴纳的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有社保局盖章)及身份证等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为无效标。
(三)设备配备基本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中标后自有或租赁车辆、设备(包括数量及规格参数等)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标。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计划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2月18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投标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3、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4、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注:供应商、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6、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2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3、疫情期间必须采购的理由:因原中标单位的服务即将到期,根据园区航道保洁管理的现状及民生需求,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投标人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联系方式:0512-62876193盛学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1 6516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虹、周莉、顾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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