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南部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HQ-NQ-202104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市色尼区南部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监理已由色尼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色发改发【2021】7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那曲市色尼区南部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监理
2.2建设规模:那曲市色尼区南部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工程全过程监理以及相关配套
2.3招标范围:那曲市色尼区南部新城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施工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及责任缺陷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2020年)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报名。
4.2报名条件
凡具备本招标项目资格、能力的监理企业均可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www.xzzbtb.tov.cn/)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那曲市科技局正对面十一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八其它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8.3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藏建市管〔2020〕89号)文件的规定要求。
8.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5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推动保函代替现金形式保证金有关事宜的通知》(藏建市函【2021】4号)文件,投标保证金采取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色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那曲市色尼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经开区金泰国际办公楼二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8100800036
四川华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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