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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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储备用地前期研究及控规修改技术服务招标公告2025-04-29
招标编号:202503025206015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03025206015
项目名称:越秀区储备用地前期研究及控规修改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越秀区储备用地前期研究及控规修改技术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8,0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越秀区储备用地前期研究及控规修改技术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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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或付款金额累计达到本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800万元止,先到为准。承接本项目的中标人需按采购需求规定要求和进度完成工作,并及时将成果送达采购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越秀区储备用地前期研究及控规修改技术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或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或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依据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或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各方的承接方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越秀区储备用地前期研究及控规修改技术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上述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人应在《投标函》或《声明函》(格式自定,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中声明不存在上述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情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具有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注:①因编制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②按照自然资源部2023年12月2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延期有关事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2717号),自然资源部核发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③如因国家机构改革或发证机构原因,到期资质续期处于暂停受理状态导致证书过期的,须提供或通知等证明材料后资质证书默认。④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5月2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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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土地开发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7号首层106室
联系方式:020-87608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联系方式:020-83812782,020-83812935,180117352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小姐
电话:020-83812782,020-83812935,18011735206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9日
相关附件:
越秀区储备用地前期研究及控规修改技术服务招标文件(2025042902).zip
分包意向协议书.docx
20250416政府采购协议书(越秀区储备用地前期研究及控规修改技术服务)(盖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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