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藏高原综合科考服务平台和野外综合科考基地建设项目
(野外综合科考基地初步设计)磋商公告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青藏科学考察服务中心(以下均简称“采购单位”)委托,拟对青藏高原综合科考服务平台和野外综合科考基地建设项目(野外综合科考基地初步设计)(采购项目编号:青招标字(2025)第117号)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招标字(2025)第117号
采购项目名称
青藏高原综合科考服务平台和野外综合科考基地建设项目(野外综合科考基地初步设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595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无
项目要求
磋商内容:
1.青藏高原综合科考服务平台既有建筑物青海师范大学高原科学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教学科研综合楼二层原设计使用类别为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等,现调整使用类别为科考平台(属于展览厅),经原设计单位初步测算,并根据《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2021)中“表4.2.2”展览厅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为4.0KN/m2;故初步判断既有建筑物原设计的办公室、休息室、阅览室等部分区域均布活荷载不能满足展厅需求,故需要青藏高原综合科考服务平台对既有建筑物进行加固方案进行设计,以满足后续建筑物安全可靠及使用功能要求。
2.完成野外综合科考基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任务,并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野外综合科考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果洛野外综合科考基地、玉树野外科考基地和格尔木野外科考基地,主要建设科考基地建筑工程、室外配套工程等,设置科研通用实验用房(包括样本存储用房)、科研专用实验用房、科研观测工作室、种质资源库、远程野外观测室、科研成果展示及科普用房、科研辅助用房(图书资料室、科研学术研讨室、报告厅及接待室、长航时无人机库、机房)、生活辅助用房(宿舍、食堂)、公用设施用房(变配电用房、锅炉房、水池间及泵房、门卫室等)等。
3.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文件(包含电子版资料)全部提交建设单位,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后续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10天内截图)。
4、本项目不接受磋商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5、本次招标要求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6、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含)以上资格;
7、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
设计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14天内完成设计服务内容
公告
2025年4 月29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在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03室)持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份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03室)
磋商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25年05月15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磋商及磋商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19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省青藏科学考察服务中心
联 系 人:东周老师
联系电话:0971-5224327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贾女士
联 系 电 话:0971-6327712
邮 箱:393077179@qq.com
联 系 地 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3楼30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建行西宁城西支行
收款人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
63001373637050019785
响应文件份数
现场递交,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采用不可修改格式,如PDF格式)响应文件用A4纸或复印,正、副本分别胶装成册,编制目录、页码且加盖骑缝章,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封面书脊处须此次采购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其他方式装订的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项目信息网》为准。
2.成交供应商公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预成交候选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天。
3.解释权: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优先解释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活动阶段的约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优先次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4.磋商代理服务费
收取对象:采购人支付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质疑接收部门
青海省青藏科学考察服务中心
0971-5224327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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