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投标人提问1:招标文件对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中说明:投标人2019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普通公路)的,我单位为近几年具备的公路资质,没有参加2019年度交通运输部和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级,是否默认为C级?
答:根据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普通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交建〔2015〕575号)第二十三条“公路施工企业无故未参与年度信用评价的,信用等级按C级确定。”和第二十四条第三款“初次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施工企业,若无不良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的规定确定其信用等级。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秭归县公路管理局
地址:秭归县茅坪镇丹阳路48号
联系人:胡芳
电话:134778481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黄河路东住邦科技园A区11栋2单元7楼
联系人:黄泉溪
电话:15807202758;13872690996
2021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