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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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982]GXHJ[GK]202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鼎市磻溪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一期:磻溪村、赤溪村、湖林村)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表1要求: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3份。
更正为:
投标文件的份数:
(1)纸质投标文件:
①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报价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技术商务部分的正本1份、副本1份。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第(二)点设 计出水水质中要求:
20m3/d排放的污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三级标准,经处理后就近排入自然水体,主要控制指标如表2.2所示。
表2.2 设 计出水水质
CODCr(mg/L)
BOD5(mg/L)
SS(mg/L)
NH3-N(mg/L)
pH
≤120
≤60
≤50
—
6.0~9.0
更正为:
根据《福建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869-2019)和项目区水功能区划,规模20m3/d,执行DB35/1869二级A标准。
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08月0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地点:福鼎市名京九龙广场3栋1梯1001室。
采购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处均做相应修改。请各供应 商通过本公告重新上传投标文件。若未重新上传或逾期上传造成的损失,由各供应 商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07-21
更正日期:2021年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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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磻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福鼎市磻溪镇横档2号
联系方式:13599816026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9号宁德大厦1801室
联系方式:181502209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音秋
电 话:13599816026
福建省国鑫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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