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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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衡阳市实验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审【2020】9号文批准建设并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衡阳市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4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632.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34.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4.30万元,预备费130.80万元。
2.5工期要求:18个月;
2.6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工程。
2.7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
2.8招标范围:新建教学楼1栋(总建筑面积3353.86平方米)、新建体育活动室1栋(建筑面积397.9平方米)的建筑、装饰、安装及其他附属工程施工图设计费、绿色建筑评价服务费及建安工程费。
2.9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近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纪录。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且均无在建工程;
3.5凡具备以上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为建筑施工企业)和各成员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以上;
3.6.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如以同一资质参与投标,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协调等方面须具备相应实施能力;
4.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方式。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联合体各成员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从2021年2月18日~2021年 2月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3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6.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8.补偿费
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补偿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10.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管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实验小学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黄白路138号
联系人:阳先生
电话(传真):13575269533
招标代理:湖南长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岳麓街25号润苑小区51#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传真):1897343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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