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为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采购;2、预算:418.7万元。
1.采购内容: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采购。品目编码:G0399(其他服务)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3.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济南市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采购选定服务单位。4.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6.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1)给予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3)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按规定填报产品,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4)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给予报价部分及技术部分各4%比例加分。7.需满足的质量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服务标准、期限。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满足其他相关要求;验收标准:合格。
详见附件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5-3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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