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2022年黄埔区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2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2021-2022年黄埔区市政设施公众责任险服务项目
1. 项目内容: 确定一家中标服务商,为黄埔区范围内采购人依法管理的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市政道路范围内的所有路面、桥梁、隧道、人行道、人行天桥(含电梯)、路灯、交通标志标牌、交通灯、交通护栏、井盖设施、防撞墙、隔音屏、限高限载牌、龙门架等,提供公众责任险服务。(具体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3.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报价人应对全部采购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报价。
6. 项目编号:SZZFCG-[2020]012。
合同履行期限:2年。在服务期内实行一年度一签合同,中标供应商须按照合同严格履约,经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反之,则不再续签,项目服务期终止。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附件1-6。
(2)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时间: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575号四楼广州盛园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一)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要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所提条件)。
(二)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三)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投标人自行承担因邮寄导致的后果)。
(四)购买了采购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黄边北路575号四楼418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