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水泥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1035套移动警务通信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1035套移动警务通信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3-04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1035套移动警务通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4日 09时45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CQC2500FG01010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1035套移动警务通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211,4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1035套移动警务通信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2,211,4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基础电信服务通信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2,111,400.00-1-2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维修1(项)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03月31日。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1035套移动警务通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项目,原因和情形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1035套移动警务通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响应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4)存在任一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作出“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决定且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03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方式:在线获取售价: 免费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09时45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远程电子开标,响应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五、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09时45分00秒 (北京时间)地点:远程电子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4.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68号联系方式:020-831178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联系方式:020-835769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小姐电  话:020-83576900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1035套移动警务通信项目磋商文件(2025030304).zip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1035套移动警务通信项目委托协议.pdf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山东省兖州区军民学校围墙及地面硬化项目询价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四川省烟草公司泸州市公司财税咨询服务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临沂市罗庄区2016年度新一批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管材、机电设备采购变更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安徽省师范大学部校共建新传学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茂名市环境保护局“碧水蓝天”环境信息服务云系统运维项目()的最低价法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上海市冲针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省萝岗新城外环路C线道路及市政工程之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格后审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济南职业学院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创新工业设计教学配套设备与高速平缝车设备采购项目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北省鸡泽县委、政府视频会议系统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图书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水泥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