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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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港市孤山镇新热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NKLZFCG-20201127001
项目名称:东港市孤山镇新热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232,300.00元
最高限价:232,300.00元
采购需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建设施工及运营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科学可行、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为有关部门的环保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完工,并服务至项目竣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须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且为同一法人单位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3(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时间:2020年12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3(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对面(电业局胡同)芳清街8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须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DDKL0415@163.com),邮件主题“东港市孤山镇新热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服务—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致电0415-3359288,上述材料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发送,若采购代理机构未接收到供应商发送的上述材料或超过获取期限发送的上述材料,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无效。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港市孤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港市孤山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
联系方式:0415-3359288
邮箱地址: DDKL0415@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科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50270104002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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