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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师胡杨河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1年03月04日信息编辑:
第七师胡杨河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司法局委托,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采购编号:BTJY07CGCS2021016,项目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组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BTJY07CGCS2021016
2、项目名称:第七师胡杨河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S2021-017HY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招标内容及要求:
分包名称
分包内容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第七师胡杨河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一包)
第七师胡杨河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0000.00
50000.00
第七师胡杨河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二包)
第七师胡杨河市党委办公室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0000.00
50000.00
第七师胡杨河市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三包)
第七师胡杨河市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及参公单位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0000.00
50000.00
预算合计(元)/最高限价合计(元)
150000.00
150000.00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全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须具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书。3、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拟委任的授权委托人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近三个月);4、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被列入以上条款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一包、二包、三包不可兼中兼得;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03月05日00点00分到2021年03月11日23点59分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采购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进行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磋商时间:2021年03月17日11点00分
3、磋商地点:本次招标计划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兵团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版。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招标计划采用不见面开标,具体操作详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网下载中心—兵团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版。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总预算为500000.00元,三个包段招标均采用总单价形式报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司法局
地址:奎屯市北京东路15号
联系方式:0992-32677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奎屯市大地中央广场35幢21楼
联系方式:0992-3234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蕾
电话:0992-323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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