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心医院委托,拟就大连市中心医院万东DSA保修采购项目采用单一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对本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大连市中心医院
2、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心医院万东DSA保修采购项目
二、拟采购单一采购方式原因说明
万东医疗生产的DSA设备为大型设备,包含多项专利技术和专用零配件,其技术服务及维修备件只能由原设备制造厂商万东医疗之所属技术服务分公司提供且能够及时迅速提供备件,备件均为原厂备件,备件的质量有保证。大连市中心医院之前的维保服务均由万东医疗的售后服务机构分公司(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提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明确采取单一采购方式的条件为:“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方式采购。
三、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北京万东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分公司(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南里7号)
四、公示期限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12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16:00止。
潜在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少龙,联系电话:0411-82820228,传真82821838,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层J号)。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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