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名称: |
福建省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29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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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施工已由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闽发改备[2019]E0200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樟山路龙祥北路道路交叉口的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94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77.8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326.9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150.89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为11.55米,最高层数:2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转运中心、除尘除臭间、环卫办公与生活服务用房、自动化控制系统、水电等;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生活垃圾压缩转运。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部生活垃圾生态流转中心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房屋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层数<5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为¥19327860.68[其中,暂列金额:¥97.6万元(其中含远程监控租赁费¥4万元,渣土收纳费¥28170.06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大型设备安装配合费:¥20万元]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项目负责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③福建省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完成信息登记(以网上截图扫描件为准)。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⑤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3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1年2月24日23时59分59秒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00%≤k<10.00%)。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2月24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2月2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Front(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圆顶路4-11号(翰苑颐园西门办公楼3楼)
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033369,传真:/
联系人:小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2号A栋2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667020,传真:0596-2950888
联系人:小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地址:蓝田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6-210071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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