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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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县柏木峡水库小型引调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询比公告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的委托,拟对“互助县柏木峡水库小型引调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国内询比,现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项目名称
互助县柏木峡水库小型引调水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项目编号
青海青昊询比(服务)2025-004
招标方式
询比
招标预算控制额度
按下浮率报价(%)
项目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采购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1、具备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 投标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无此项请作情况说明)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信誉要求: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7、其它资质条件:供应商须具有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公告
2025年2月25日
询比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5年2月26日-2025年2月28日,上午9:00分-12:00,下午14:30-17:00
询比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富兴花园5栋二单元2061室)购买询比采购文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以上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3521515553@qq.com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询比文件售价
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询比截止时间
2025年3月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询比时间
2025年3月5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询比及开标地点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富兴花园5栋二单元2061室)
招标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互助土族自治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西街14号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972-8315394
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富兴花园5栋二单元2061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1-5138633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新宁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5051506691(代理费专用账号)
投标保证金
询比保证金:不要求
收款单位: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民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82010000000570421
注:此账户为保证金专用账户
提交方式
提交方式: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服务期
40日历天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现场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3月5日下午14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份数
一正一副和相应的电子版一份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2号5号楼2单元2061室)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投标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中标人。
服务费金额:大写:伍仟元整,小写:5000.00元;
注:购买招标文件及中标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新宁路支行
户名: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05051506691
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青海省招标响应行业推荐性标准《青海省非招标方式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的有关条款执行。
2、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发布于《青海项目信息网》、《{本网站》;公告内容以《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青海青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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