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市还地桥镇初级中学新建2#学生公寓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湖北省大冶市还地桥镇初级中学新建2#学生公寓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发布时间: |
2020-12-02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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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冶招[2020] 410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还地桥镇初级中学新建2#学生公寓工程已由大冶市教育局以冶教文【2020】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冶市还地桥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冶市还地桥镇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冶市还地桥镇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 本招标项目的最高限制价(人民币):¥:4533334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其他:因本公告为系统固定模板,招标公告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时间往前推算三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45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科教文卫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需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截图及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证)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它要求:担任本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质量员必须具有合格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3.4 信誉要求:
3.4.1 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下同)全国范围内投标过程中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过处罚决定的;在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死亡)或工程质量事故并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人提供信誉声明)。
3.4.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须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请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承诺书及截图,未提供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
3.4.3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的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如果被列入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4.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企业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依据《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的程序与方法(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7 号)、《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黄公共资源局发〔2018〕28 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活动,有关条款详见招标文件。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3.7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账户必须是大冶市保证金专用账户,其它账户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黄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公共资源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http://www.hsztbzx.com)。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12月02日至2020年12月07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一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7.开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cjs.hsztbzx.com/login投标人无需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7.1本项目是实施不见面电子开标的项目,采用的是电子辅助评标模式。投标人通过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须为大冶市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即视为已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7.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黄石投标制作工具生成制作,内容包括资信标(综合标)和商务标、技术标的所有内容。
7.3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格式为“.已加密投标文件”)。
7.4投标人操作流程:登录中心网站--完成交易主体注册--上传相关资料--办理CA数字证书并绑定--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参与开标。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的业务操作一律无效。
8.黄石市大冶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试运行投标人须知
8.1黄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系统)可以通过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gcjs.hsztbzx.com/logi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8.2、不见面开标系统对投标人终端要求:
(1)电脑配置:4G以上内存,windows7以上操作系统,IE11以上浏览器office2010以上文字处理软件,摄像头、带声卡耳机;
(2)互联网网络宽带50M以上。
投标人应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检查系统运行情况,特别是否能正常收看视频直播;特别:IE浏览器需安装插件,请按自行安装相关插件并按要求进行相关插件的设置。
8.3、不见面开标系统需交易主体使用CA锁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操作。(如未办理可查看黄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流程-交易主体办事流程(2019))
8.4、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在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澄清或修改公告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5、不见面开标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如对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联系方式0714-6209567。
8.6、投标人通过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开标当日,所有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使用数字证书(CA)登录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记录确认。投标人如来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方和交易中心不提供上网终端设备和不保证网络通畅。
8.7、为确保不见面开标工作顺利进行,投标人可以加入(群号:642443877),进行业务咨询。
9.本工程实施电子评标
9.1开标会议因网络、系统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评标系统未下载获取到投标单位上传的已加密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与上传已加密投标文件同ID的未加密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由招标代理授权后自行导入到开评标系统,投标单位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与上传已加密投标文件非同ID的,导致不能导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9.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招标人最后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和变更通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未按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9.3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于个人保管或使用CA锁不当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造成评标委员会无法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9.4投标文件中发现硬盘序列号或预算软件加密锁编号(包括盗版软件)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9.5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没有使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制作软件(投标制作工具中心网站下载)编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0.注意事项
关于CA锁PIN码的,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投标过程中如果输入pin码过多,导致当前CA锁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负责。
11.特别提醒
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黄石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通过黄石市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黄石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份文件,其中已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至网上,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与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以及文件传送等操作。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不见面交易系统进行在线签到,并播放远程开标会议温馨测试音频,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群聊板中反馈。
(5)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进行解密、唱标、评审结果查看等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展示投标保证金递交匹配情况(如有),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需在招标代理设置的规定时间之内完成。
①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②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③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7)若投标人已申请多把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锁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8)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唱标、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9)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以上),安装品茗驱动插件。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10)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12.如有疑问,请咨询品茗公司技术服务电话:0714-6209567
13.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冶市还地桥镇初级中学
地址:大冶市还地桥镇初级中学
联系人:方志群
电话:1380723758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振兴北路商会大厦1103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872095054
2020年12月02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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