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荔湾区水闸泵站维修服务项目(2021-2023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10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水务设施管理中心荔湾区水闸泵站维修服务项目(2021-2023年)
1. 标的名称:荔湾区水闸泵站维修服务项目(2021-2023年)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产品详细参数及执行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 其他:
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前完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的供应商注册工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至2019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时间:2021年02月04日至2021年02月10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
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浣花路109号东鹏德宝商务中心15楼8153房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邮购方式:邮箱:jyzbgz@163.com
电话:020-81273371
传真:020-81273371
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用公账转账并注明项目编号N0001招标文件费用)
收款人: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黄花岗科技园支行
账号:4405014001090000008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
发布人: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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