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州市城区生态治理改造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州市城区生态治理改造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已由深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深审(投资审)招标字2020第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深州市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深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深州市城区生态治理改造工程(二标段)EPC总承包建设地点:深州市城区建设规模:公园游园及恒信路绿廊绿道改造提升进行景观绿化改造。包括绿化、亮化、铺装、景观构筑物、座椅设施安装等。工期:一年
2.2招标范围:公园游园及恒信路绿廊绿道改造提升进行景观绿化改造。包括绿化、亮化、铺装、景观构筑物、座椅设施安装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勘察资质要求: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勘察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②设计资质要求: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③工程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绿化工程相关内容,施工负责人需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全部合同款的支付;3.5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可以为3家)。
3.1.2业绩要求: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0209:00至2020-12-06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22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人:
深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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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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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崔少军
联系人:
李明
电话:
0318-6102926
电话:
13102880195
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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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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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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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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