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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昆山服务类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清障救援和停放保管服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江苏省昆山服务类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清障救援和停放保管服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16
详细内容:
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车辆清障救援和停放保管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06-15











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为其拟采购的车辆清障救援和停放保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1.招标编号:KSXJ2022-F-G-007号。

2.招标内容:车辆清障救援和停放保管服务,服务期限为一年。

























































标段号

服务点

预算金额

标段一

玉山中队:人民路、亭林路以西区域;高架中队:中环西线。

人民币玖拾壹万元整(¥910000)

标段二

玉山中队:人民路、亭林路以东区域;长江中队:青阳港以西区域;高架中队:中环南线。

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690000)

标段三

长江中队:青阳港以东区域;城东中队:洞庭湖路以西区域;高架中队:中环东线。该标段的服务不包括城东中队管辖区域内的违停车辆清障救援服务。

人民币伍拾玖万伍仟元整(¥595000)

标段四

城东中队:洞庭湖路以东区域;高架中队:中环北线;事故对策中队负责处理的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该标段的服务不包括城东中队管辖区域内的违停车辆清障救援服务。

人民币壹佰柒拾叁万伍仟元整(¥1735000)



本次项目共分4个标段,各供应商可选择其中1个或多个标段报名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承接1个标段项目,已中标的投标人不再计入其他标段的供应商数量且不参与其他标段评审,后期如有服务区域调整需服从采购方安排。评标顺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如有标段本次招标失败,在本次招标中已中标的服务商如符合后续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可以投标。

以上表格中的金额为预算金额,实际支付金额以按照合同约定结算的费用金额为准。

3.1、招标文件售价:0元。





3.2、本项目采用远程投标及开标,各响应单位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页面下载专区下载安装供应商投标工具(远程)客户端后下载采购文件、电子投标以及远程开标,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下载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3、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进行查看注意事项。





4.1、网上获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2262217:00(北京时间);





4.2网上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27613:30(北京时间)

4.3远程签到开始时间:20227613:00-13:30(北京时间);

4.4、远程CA预解密时间:20227613:30-13:40(北京时间);

所有已网上签到的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自行进行远程解密,过时不候。如出现任何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开标有关信息:









5.1、远程开标时间:20227613:30(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1B2层)





注:

5.2.1.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及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未使用上述方式将导致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响应失败。以上所有工作内容均在网上完成,不接受现场解密网上投标文件,所有的投标供应商均无需至交易中心开标现场。

5.2.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模式,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投标。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与否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的回执为准。上传响应文件需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盖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名。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

5.2.3.远程开标支持计算机端及手机端,供应商可根据“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市分中心下载中心”对应的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5.2.4. 远程开标设备必须符合配置要求(配置要求详见操作手册),且必须配备麦克风和摄像头(采购过程可能需要视频和语音交流)。项目开标前,供应商应当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并对必要的软件进行提前启动,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响应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时间前半小时进行供应商远程电子签到,并按系统完成相关流程。

5.2.5.技术咨询(工作日09:00-17:00

5.2.5.1联系电话:0512-50355903

5.2.5.2供应商QQ群:115194657,投标相关流程请参考群文件中《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快速指引》文件;

5.2.5.3 CA咨询:0512-57379257

6.1询问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6.2质疑形式: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对招标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阶段一次性提出并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携带身份证件)如非投标人法人的须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7.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中标单位在领取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缴纳;





账户名: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323210182800080927





开户行:中信银行昆山支行

8.各投标人必须通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中的内容需和招标文件相关指标对应绑定,无绑定不得分。

9.采购需求、本项目清单、方案等相关资料请自行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下载附件(如有),如未下载造成投标失败,请自行承担责任。清单中若有涉及品牌、型号、产地的仅供参考,但所投产品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10.补充通知(如有)。获取文件成功的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补充通知”或“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1资格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三章):









11.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1.1.2投标单位情况表(格式见第三章);









11.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三章);









11.1.4中小企业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三章)。





11.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此声明函仅供认定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使用,如需填报,格式见第三章)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1.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材料);

11.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1.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1.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1.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3.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1采购预算:人民币叁佰玖拾叁万元整(¥3930000.00元);

12.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13.投标承诺函: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投标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承诺函在投标文件一中按要求提交;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苏州市及我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请严格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昆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活动现场管理细则(试行—第三版)》要求参与开标。疫情期间请各个供应商合理安排到场时间,按开标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关于防疫防护的相关管理和措施,并提前填写“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交易项目人员健康承诺书”(详见管理细则附件)并带至开标现场。

14.采购单位:昆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单登成 联系电话:0512-50357931

15.招标代理机构: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民新路159









联系人:陶丽清、洪亮









联系电话/传真:0512-50170418/50170348;邮政编码:215300





16.1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的监督管理,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6.2政府采购政策

1)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投标人给予价格扣除,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绿色采购

本项目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17.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为准)第五个工作日。

18.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与本次采购有关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19.昆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0512-57310854





备注:请贵单位获取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昆山欣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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