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5
裴兴河裴兴场镇段综合治理工程水毁栏杆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裴兴河裴兴场镇段综合治理工程水毁栏杆修复项目
招标文件
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5日
第一章 招标文件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裴兴河裴兴镇河段综合治理工程节余资金。经审查,项目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承包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裴兴河裴兴场镇段综合治理工程水毁栏杆修复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垫江县裴兴镇南华社区、拱桥村。
(三)项目建设内容:对2024年“7.11”暴雨引发洪水冲毁裴兴河裴兴场镇段综合治理工程青石栏杆长约893m进行修复,根据垫江县裴兴河裴兴场镇段综合治理工程水毁栏杆修复实施方案要求,本次修复按原河堤栏杆设计方案或已实施安装的样式对水毁段栏杆进行拆除重建。
(四)项目建设质量要求
(1)现状栏杆尺寸
根据现场实际调查,青石栏杆高1.0m(扶手至路面,不含立柱帽),栏板高0.6m(厚5cm),栏板离地间距0.15m,扶手截面尺寸0.1×0.1m,扶手与栏板间距0.15m;每根立柱间距1.5m,高1.27m,立柱横截面0.15×0.15m。
(2)栏杆安装技术要求
为保证栏杆整体结构稳定性,对已变形的地梁须拆除重建,立柱安装在地梁上,每根立柱置入地梁20cm,立柱底部设2根Φ16锚筋,锚入路面以下30cm,防止变形导致的剪力破坏。栏板与立柱采用榫卯结构连接,栏板镶嵌入立柱凹槽不小于3cm,连接部位采用环氧砂浆固定,另外预留5mm空隙预防,内填沥青麻絮或橡胶条。
为防止栏杆伸缩变形,间隔8挡栏杆(约13.2m)设伸缩缝断开,伸缩缝处设双立柱,缝宽2cm。栏杆水平荷载应≥1.5KN/m,竖向荷载≥1.2KN/m,护栏施工、验收均应符合有关国家地方标准及规程、规范。
护栏购买成品进行安装,构件供应商应对所有材料、组件的性能、质量负责,满足使用年限。此外,要求青石材料抗压强度不小于100MPa,青石材质应当均匀,不能有任何裂隙性裂缝等。
(3)其他要求
要对安装位置进行清理,确保基础部位干净、平整;按要求达到埋置或锚入深度;栏杆安装固定时须使用专用的固定脚手架、混凝土进行,栏杆安装时必须正立稳定、牢实紧固,表面打磨平整、光滑,不能有缺角、损边现象。安装完后检测检查安装质量,最后清理地面、修整边角等,确保栏杆的稳定性和美观性。
(五)本次招标项目总价包干最高限价:444983元,大写:肆拾肆万肆仟玖佰捌拾叁元整(发包总价包含安全生产费、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六)工期要求:40日历天。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5日起,在垫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sdj.gov.cn/)下载本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发包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公开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本招标公告自发布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qsdj.gov.cn/)上关注本公开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独立承担参与本次公开投标活动所涉及费用,公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三)本项目资料费每份:人民币1000元,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12时00分;通过转账或以电汇等方式缴纳至如下账户:收款单位: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账号:2510030120010000368,开户行:重庆市农商行垫江支行裴兴分理处。
注:投标人在填写进账单或电汇凭证时,必须注明“裴兴镇项目招标资料费”字样,否则财务部门无法核查到账,视为无效报名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交款成功后将交款凭证电子件图片传至QQ邮箱:2232936679@qq.com(注明:公司全名称和该项目名称),邮箱收到时间或银行转账时间超过缴纳资料费截止时间视为无效报名。在开标现场入场签到时提交缴纳资料费“银行回单复印件”纸质件,以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核查到账时间为准。不缴纳资料费的发包人拒绝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9时30分起至10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投标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二)开标地点:垫江县裴兴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大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垫江县裴兴镇人民政府
地址:重庆市垫江县裴兴镇中兴街1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896603020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附件:
1、确认文书
2、投标报价函
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4、投标资料费银行回单复印件
(已同步挂网自行下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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