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风与空调系统维保(YZSZCCS2021010018)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 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风与空调系统维保(YZSZCCS2021010018)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为扬州市“市民中心”整个建筑内的所有通风和空调系统提供维保服务。
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风与空调系统维保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YZSZCCS2021010018
2.项目名称: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风与空调系统维保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万
5.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采购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采购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时间:2021年02 月 01 日至 2021 年 02 月 05 日。
2.方式: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1.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点00分2021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一室。
1.时间:2021年0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6楼,评标一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
联系人:夏正燕
联系方式:0514-87961722
2.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1419室
联系人: 章梦璐
联系方式:0514-82087118
传真:0514-82087162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
1.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务必传真或邮寄《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至中心项目联系人。
2.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中心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负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投标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中心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
6.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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