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虹炼化响水码头发运设备运输服务项目
盛虹炼化响水码头发运设备运输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盛虹炼化响水码头发运设备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ORG5520201125-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盛虹炼化项目响水码头发运设备运输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盛虹炼化响水码头招标方设备项目运输服务,预计二个时间段发货,其中时间段Ⅰ共计6台约1236吨,时间段Ⅱ共计29台约3097.74吨,拟招标确定运输商,投标人负责将货物从江苏响水港港务有限公司中油七建装备制造分公司制造现场运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港吊装码头船板交货,响水港码头倒运、海事、装船,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等全部由运输单位负责。
3、实施地点:江苏响水港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制造现场);
4、运输周期: 装船后2 日内完成运输,预计2021年1月下旬开始运输,具体执行招标人书面通知。
5、运输要求:见附件关于大件设备码头卸船工作的;
6、本次招标为运输招标。招标控制价为最高限价3300000元(含税),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控制价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废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11 月 25 日10:00 至 2020年 11月 30 日 10:00 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支付方式,购买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购买时请注明“盛虹炼化项目响水码头发运设备”。购买完成后请将银行回执及发票开票信息(注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应确认投标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税号、开户银行、账号等开票信息准确无误,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发票接收地址发送到电子邮箱ww6682.se@cnpc.com.cn,以便工作人员确认。
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崂山支行
账号:37101986827051021071
开户行行号:105452004011
四、投标文件递交
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12 月 18 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密封包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递交至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国发中心A座中 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若未按时递交,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6.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保函;
2.2(1)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银行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正本中装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对以上任何一项的偏离均视为是实质性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2.3招标人将在开标后30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五、开标
开标时间: 2020 年12 月 18 日 10 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11楼会议室。
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36号 邮 编: 266061
联 系 人: 赵宏伟 电 话:053268728360
电子邮件: zhw5883.se@cnpc.com.cn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