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全市法院集约送达平台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平台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主要内容包括:根据最高院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以及省高院有关司法送达便民服务要求,为节约人力和经费开支,同步推进送达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从优化资源配置的角度提升审判质效,我院于近期开展集中送达工作,剥离诉讼中事务性的送达工作,采取集约化的管理,使用社会化服务,在法院审判人员管理下完成审判文书送达工作。相关服务人员负责接听12368诉讼信息服务热线电话,对来电信息进行登记和回复,将疑难、复杂问题信息登记到12368热线平台中发送给承办法官,并进行问题跟进、催办、回复来电人。同时根据我院需要提供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的在线服务,加强在线诉讼方式的引导和辅导。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约1440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六章第五十五条规定:“其他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送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第九章第八十四条规定:邮政企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从国家法律上规定了邮政企业经营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的唯一性。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执行。因此,本项目只能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实施。我院申请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所以提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盐城市分公司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盐城市分公司
地址:盐城市解放中路8号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季女士
联系地址:盐都区府南路1号
联系电话:0515-6966551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
联系电话:0515-8050135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619号B座6F
联系人:孙宵宵
联系电话:1322245621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专家论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