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发电成套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厂房四、厂房五建设工程项目邀请单位征集公告
一、项目信息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其新能源发电成套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厂房四、厂房五建设工程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参与本项目的邀请征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厂房四、厂房五位于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与明珠大道交口东南,均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2层。其中厂房四总建筑面积41638.98m2,占地面积19718.63m2,厂房五总建筑面积49349.22m2,占地面积21902.31m2。
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三、资金自有资金。
四、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五、资格要求:
本项目所征集单位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拟派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同时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至今)均须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4万平方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业绩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业绩与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得重复;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征集响应文件的内容:
征集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施工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出具的该拟派负责人无在建证明承诺以及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由当地社保主管部门出具,期限为2020年1月至今);
5、企业类似业绩合同(须提供合同完整复印件)、拟派负责人类似业绩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须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完整复印件,其中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
6、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提供相关承诺或者提供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截图);
7、投标人自行考虑其他材料(如企业或拟派负责人奖项等)。
七、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征集公告资格要求,将上述征集响应文件一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0年12月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递交)递交至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05室(若以快递方式递交,以快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均不予接收。经报招标人确定邀请单位后向确定的邀请单位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1000元/份)。
注:1、本项目仅对确定邀请单位发放招标材料,对未邀请单位不作任何解释。
2、本项目征集资料中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阶段、施工阶段必须为同一人,不得更换。
3、邮寄地址及收件信息: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张工,13739226251。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电话:0551-65327948-601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人:张工、崔工
电 话:0551-65149581、转615、842
手 机:13739226251、18009691841
传 真:0551-65149580
【已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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