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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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生产用土杂、零备件及印版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11-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生产用土杂、零备件及印版等采购项目”,已通过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三项工作”委员会会议批复,招标人为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0年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生产用土杂、零备件及印版等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各标段拟采购货物的购置、运输、验收、售后服务等;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文件需求;
2.5服务周期:原则两年,分年度签订合同,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双方无异议,合同续签一年。单批次供货时间为招标人下达订单后,按招标人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八个标段,各标段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土杂;
二标段:耗材;
三标段:通用零备件;
四标段:专用零备件;
五标段:印刷版;
六标段:烫金版;
七标段:模切版;
八标段:污水处理药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相关产品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附件格式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查询指南:进入网站- 打开“信用服务”-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查询指南:进入网站- 打开“个人信用”-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结果(查询内容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存在行贿记录,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点击-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件-贪污贿赂罪,单位和个人须分别进行查询。如果查询后存在检索内容太多,请投标人逐条仔细核对判别被查询主体是否存在有行贿行为,如不存在行贿行为,只是查询记录中存在重名或名称信息批露,请提供被查询主体无行贿记录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评标中或评标后如果发现存在有行贿记录,则视为弄虚作假;请各投标人提前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入投标文件中,以方便评标专家能够现场及时核对判别】;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的2019年企业年报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提供在“天眼查”中的企业架构图并加盖公章)。
3.6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期限内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均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2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在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合格投标人承诺函、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4)“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页查询结果;
(5) “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及“天眼查”中的企业架构图;
(6)银行基本户开户证明;
备注:⑴上述4.3.款资料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⑵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领取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评审,招标人保留对资格进行复核的权利;本项目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国家烟草专卖局外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政务公开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陇海东路73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371- 85966131
监督部门电话:规范管理办公室:0371-66319959
纪检监察部:0371-66339734
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1812室
联 系 人:邵女士、张先生
电 话:0371-6010 9151
邮 箱:xc6599@126.com
2020年 11 月 25 日
附:合格投标人承诺函
合格投标人承诺函(格式)
致: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
我单位在此承诺:我单位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被政府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的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符合贵公司招标公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招标人可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若发现我单位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参与该项目投标;否则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承诺,不串通投标,如发现我单位串通投标,我单位愿意接收招标人任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招标人采购活动等。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单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单位同意招标人拒绝我单位的投标、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单位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本单位虚假承诺,招标人对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有权不予退还,同时本单位将向招标人的以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赔偿:
1.造成招标人重新发标的损失;
2.造成招标人被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经济损失;
3.造成招标人被其他投标人诉讼、仲裁、投诉造成的全部损失。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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