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医药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沙潭江大道工程和皇城坳大街东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防城港市铭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防城港市医药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沙潭江大道工程和皇城坳大街东段工程)已由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防城港市医药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防发改投资[2020]315号)、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防城港市医药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防发改投资[2020]386号)、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潭江大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防发改投资[2020]387号)、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皇城坳大街东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防发改投资[2020]388号)批准建设,本次招标的项目为该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铭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阶段施工全过程、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工程缺陷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医药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沙潭江大道工程和皇城坳大街东段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招标编号:450601ZB2011007
建设地点: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建设规模:沙潭江大道工程道路全长3445.5米,实施长度为3350.75米,红线宽度为50米;皇城坳大街东段工程道路全长4515.606米,实施长度为4431.506米,红线宽度为40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84540.64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730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
招标范围:防城港市医药制造产业园及配套工程(沙潭江大道工程和皇城坳大街东段工程)施工阶段施工全过程、竣工结算阶段、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工程缺陷期阶段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设计单位: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11月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fcgggzy.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现场下载资料,技术部联系方式:0770-612619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12月17日09时30分,地点为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广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验证,否则投标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防城港市工程招标造价信息网(http://www.fcgzbzj.cn/)、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fcgggzy.cn)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防城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站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防城港市铭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云朗科技园3号地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康晨
楼2层 小区B-18A幢
邮 编:538001 邮 编:538001
联 系 人:揭旭龙联 系 人:黄芬香
电 话:0770-2292006 电 话:0770-2885119
传 真:传 真:0770-2885119
电子邮箱:1474749211@qq.com电子邮箱:ggecc.f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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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