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
采购项目编号:MZCD-2010-184采购品目:房屋租赁服务预算金额:1,745,171.74元
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余勤项目经办人:张丽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珠海市商务局
项目名称:珠海市商务局2021年度珠澳跨境工业区鸿丰大厦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采购单位的办公需求,需租赁总面积为3059平方米以上的场地作为海关、边检等查验单位办公之用。租赁期:一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745171.74元
采用单一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市场供应情况:
因采购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需租赁总面积为3059平方米以上的场地作为海关、边检等查验单位办公场所使用,租赁期为一年,租赁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肆万伍仟壹佰柒拾壹元柒角肆分(¥1,745,171.74)。因现有的上述办公场地由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鸿丰制衣有限公司负责提供(出租),为保证场地使用的一致性和延续性,拟继续委托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鸿丰制衣有限公司提供场地租赁服务。
综上所述,本采购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关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为保障采购项目效果最优,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本项目拟以单一方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鸿丰制衣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5-1号地厂房一楼109B室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1.2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或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本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3.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租赁场地的房屋产权证书。
2、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项目的匹配情况:拟邀请的供应商与采购需求匹配。
3、专家论证意见:无。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至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说明或本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等内容)反馈至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
附表:单一预算构成(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珠海市商务局2021年度珠澳跨境工业区鸿丰大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ZCD-2010-184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租赁期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1
珠海市商务局2021年度珠澳跨境工业区鸿丰大厦租赁服务
详见单一采购公示
一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1,745,171.74
合计
1,745,171.74
附件:非公开招标基本情况表。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何永辉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
联系电话:0756-212396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何显华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2号珠海市财政局三楼
联系电话:0756-2653852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29栋202-204房
联系电话:0756-326313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