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手术室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六路湖荫街10号景逸苑首第19卡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5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03-202011-00250002-0050
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手术室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手术室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3.1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3.2项目内容: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手术室供应室设备采购项目。
3.3项目完成期:双方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本项目完全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近两年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复印件;
4)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应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应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处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