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2020年运动队训练器材采购项目,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2020年运动队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699号广东港澳中心40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00-202011-100442-0007,440100-202011-100442-0008
项目名称: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2020年运动队训练器材采购项目,广州市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2020年运动队训练器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955,000
最高限价(如有):1955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包组1:自备训练器材(羽毛球,球拍,球鞋,服装等);包组2:场地训练器材(地胶、网柱)。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包组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交货期
|
1
| 自备训练器材(羽毛球,球拍,球鞋,服装等)
| 1批
| 人民币152.5万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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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场地训练器材(地胶、网柱)
| 1批
| 人民币43万元
|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通过验收。
|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包组1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供货;包组2交货期: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投标截止之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