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健康管理中心设备(子包二)全身型双能X线骨密度仪等设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01-02号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781-202011-00051-0047
项目名称:健康管理中心设备(子包二)全身型双能X线骨密度仪等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9,373,000
最高限价(如有):9373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健康管理中心设备(子包二)全身型双能X线骨密度仪等设备项目
2、标的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全自动血压监测仪
| 台
| 4
|
2
| 超声波身高体重测量仪
| 台
| 1
|
3
| 多导联心电图机
| 台
| 15
|
4
| 动脉硬化检测仪
| 台
| 1
|
5
| 幽门螺杆菌(Hp)测试仪
| 台
| 1
|
6
| 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
| 台
| 1
|
7
| 全身型双能X线骨密度仪
(注:允许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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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直接检眼镜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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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裂隙灯显微镜
(注:允许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 台
| 1
|
10
| 手持式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注:允许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 台
| 1
|
11
| 电脑非接触眼压计
(注:允许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 台
| 1
|
12
| 视力表检查仪
| 台
| 1
|
13
| 视野计
(注:允许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 台
| 1
|
14
| 电脑角膜验光仪
| 台
| 1
|
15
| 眼科综合验光台
(注:允许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 台
| 1
|
16
| 眼表综合分析仪
(角膜地形图仪)
| 台
| 1
|
17
| 光学相干断层扫描仪(OCT)
(注:允许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 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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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耳鼻喉诊治综合工作台
| 台
| 1
|
19
| 检耳镜
| 台
| 2
|
20
| 人体成分分析仪
(注:允许进口产品进行投标)
| 台
| 1
|
21
| 阴道镜
| 台
| 1
|
22
| 电动妇科台
| 台
| 1
|
23
| 牙科综合治疗机
| 台
| 1
|
24
| 尿液分析仪
| 台
| 1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响应。(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内容)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具有相关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和最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依法免缴社会保证资金的,应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如无重大违法记录,以书面承诺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须具备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承诺公平竞争(以书面公平竞争承诺书为准)。
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方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书面承诺书为准):
1)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购买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11 月27 日至2020 年 12 月 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01-02号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12 月 2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省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01-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请投标人代表凭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原件检查后退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阳春市人民医院
地址:阳春市春城环城南路24号
联系方式:0662-7768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东湖公园二期会展中心综合楼B幢1501-02号
联系方式:0662-75552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先生
电话:0662-7555268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阳春市远景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 年 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