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医疗专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西侧83区敏捷广场四期G栋商业办公楼18层18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203-202011-00250002-0049
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医疗专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3,772,2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医疗专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名称: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医疗专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肇庆市鼎湖区中医院医疗专用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和服务资料(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纳入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自行承诺书,格式自定义,采购人将保留查证的权利);
(5)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件。
凭上述文件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所有复印件资料的原件进行核查(原件核查后退回)。
3.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广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