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垃圾收集箱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网上下载(点击此链接:http://ggzyjy.qxn.gov.cn/,可直接跳转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西南州)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12-21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垃圾收集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州公易采【202011】006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 州公易采【202011】0064 采购主要内容: 垃圾收集箱 采购数量: 1批 预算金额:4,499,200(元) 最高限价:4,499,2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注册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提供本企业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第三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注:1)因未开展业务未有纳税记录的提供未纳税声明函(格式自拟);2)对已运用“互联网+”推行参保人员社保证明电子化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要求允许的方式社保电子证明,不用再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红色公章】;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自行书面声明,格式附后);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供应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