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源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源市越王大道与永和路交口东北侧华达万福基金中银大厦18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625-202011-400289-0023
项目名称:东源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14,713,198.76
最高限价(如有):14713198.76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东源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HYLYG202011293
(2)标的内容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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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源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 1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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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为东源县财政局采购管理办公室。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体要求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功能的项目实施、开发、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及企业报告,报告须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件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