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景区饭店图像监控专线服务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7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18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1_025236_000008-JH001-XM001
项目名称:景区饭店图像监控专线服务费
预算金额:499.2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499.2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任务,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的应用,按照“雪亮工程”的部署,结合北京实际,我市正在加快建设北京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系统。根据首都综治办《2017年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京图办字[2017]2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分工部署,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建设联网应用是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考虑到监控图像传输安全问题,需要在图像接入平台和各图像数据提供单位建立相对封闭的专网。因此,市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计划开展景区饭店图像监控专线服务及相关工作,建立重点景区、饭店等社会单位以及市公安局、天管委、公园管理中心、区旅游委等委办局监控图像调看的专线,为旅游应急处置提供依据,提升北京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
目前,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应急指挥平台、市图像办、市综治办图像平台对接要求,接入景区及重点区域线路接入总数为183条,详细请见2021年图像接入专线列表。
本项目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落实全市“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见、全程可控”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本市旅游行业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积极推动首都平安建设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安全稳定的旅游环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