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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通讯社办公厅全媒体采编发互联网数据资源引入项目图片视频稿件互联网传播监测比对服务子项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新华通讯社办公厅全媒体采编发互联网数据资源引入项目图片视频稿件互联网传播监测比对服务子项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0-11-30
详细内容:


项目概况 全媒体采编发互联网数据资源引入项目图片视频稿件互联网传播监测比对服务子项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47-2061SCCZN686



项目名称:全媒体采编发互联网数据资源引入项目图片视频稿件互联网传播监测比对服务子项



预算金额:3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所采购的服务内容为数据服务,数据服务期自预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本项目数据服务预计服务期为三年,确定中标人后,将签署第一年数据服务合同。一年合同期满且采购人获得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顺延一年,各项条款在顺延期继续有效,顺延合同的有效期起算时间为上一期合同规定的截止日的下一日。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或需求发生重大变更,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中标人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合同顺延次数最多为贰次。本技术需求书内容除非专门说明,否则均为一个年度内的需求内容,数据服务内容主要如下:

(1)投标人采集指定监测范围内的中文网站、国内电子报纸、国内视频网站、移动客户端、英文媒体、、平台的图片、视频、融媒体数据,提取图片、视频、融媒体特征,在投标人处建立互联网图片视频融媒体特征库。

(2)投标人在社内部署一套图片、视频、融媒体稿件的特征提取与比对分析模型,具备对新华社社内系统提供相应公共服务的能力。

(3)通过在社内部署的比对分析模型,在社内提取新华社图片视频融媒体稿件特征上传到投标人处。

(4)投标人将上传的新华社稿件的图片、视频、融媒体特征与互联网图片、视频、融媒体特征进行比对分析,得到比对结果数据。投标人进一步采集比对上的图片、视频、融媒体稿件的浏览数、阅读量、评论数、点赞数、观看量等传播互动数据。

(5)投标人将比对结果数据以及传播互动数据传回社内系统,按照指定的格式进行接收处理后,进一步提供给统计监测系统以及版权平台,满足上述系统的应用展示、对外数据服务等需求。

(6)投标人提供定制化报道传播情况比对分析服务,能够针对采购人指定稿件提供新华社、人民日报、央视报道等主流媒体在本项目监测媒体范围内的传播情况比对分析,提供分析结果数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详细方案审定: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项目详细设计方案并通过审定。(2)数据服务开发及接入版权平台测试系统验证并接入正式系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数据服务开发,数据接入版权平台测试系统,进行系统联调、数据测试等,完成数据测试后,接入版权平台正式系统。(3)数据接入统计监测系统测试系统并接入正式系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数据接入统计监测系统测试系统,进行系统联调、数据测试等,完成数据测试后,于2021年7月31日接入统计监测系统正式系统。(4)预验收:数据接入统计监测系统正式系统之日起,向统计监测系统及版权平台提供稳定数据服务运行至少1个月并且达到项目预验收条件,完成预验收。预验收前,须通过第三方测试。预验收合格后,开始为期一年的数据服务期。(5)正式验收:预验收合格后数据服务无重大故障持续运行至少2个月,并且达到项目正式验收条件,完成正式验收。(6)若合同确定顺延,数据服务到期的次日起继续提供数据服务。本项目确定中标人后,将签署第一年数据服务合同,数据服务期起算时间为预验收合格之日。第一年合同期满且采购人获得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顺延一年,合同各项条款在顺延期间继续有效,一年合同期满但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或需求发生重大变更,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中标人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顺延。合同最多顺延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25日 至2020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



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即可购买文件。平台目前开放的支付方式包括:银联、,可自由选择(注意: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电汇支付的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费支付和电子发票获取的操作手册详见:“进入平台—综合办公—常用文件—中化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头条1号天泰宾馆5层第1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联系方式:010-63075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19层            



联系方式:王晓烨、刘明阳、李天舒、王毕申 010-59369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烨



电 话:  010-59369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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