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二),I1301000075027521001G01,
2020年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二)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区2020年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已由石家庄市长安区行政审批局以冀石长审初设字【2020】00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0年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程(二)
(2)项目规模:
一标段:2020年长安区老旧小区改造补充内容1-42标段涉及到的小区为:博雅小区面积约2.46万平方米、278号院(4#)面积约1.53万平方米、荣昌花园面积约1.63万平方米、市二休(1~8#)面积约0.8万平方米、市二休(9~12#)面积约0.75万平方米;
二标段:2020年长安区老旧小区改造补充内容43-90标段涉及到的小区为:翟东小区面积约2.89万平方米、体工大队(4~7#)面积约1.42万平方米、谈中园面积约1.85万平方米、乡政府宿舍面积约0.5万平方米;
三标段涉及到的小区为:棉四室外配套 棉四面积约4.8万平方米;
四标段涉及到的小区为:棉四室外配套-其他 棉四面积约4.8万平方米
(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长安区(详见工程量清单)
(4)项目性质:改建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6)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7)最高限价:
2020年长安区老旧小区改造补充内容1-42标段607.596522万元
2020年长安区老旧小区改造补充内容43-90标段262.591193万元
棉四室外配套225.234061万元
棉四室外配套-其他257.120419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分别为:2020年长安区老旧小区改造补充内容1-42标段;2020年长安区老旧小区改造补充内容43-90标段;棉四室外配套;棉四室外配套-其他;为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每家投标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
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02 09:00至2020-12-22 09: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12-02 09:00至2020-12-22 09:5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22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长安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谈中街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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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彭主任
| 联系人: | 胡利伟 |
电话: |
0311-85999057
| 电话: | 17736069801/0311-8963580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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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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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bjzb01@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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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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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民生银行红旗大街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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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005012830000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