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1-2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深圳南山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所属区域:广东-深圳-南山区,所属行业分类:垃圾处理,采购业主: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020-440305-48-03-01737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南山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项目编号:2020-440305-48-03-017371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南山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0-440305-48-03-017371001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南山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EPC;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2021-01-29 09:00 至 2021-03-01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1-02-19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1-02-24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经办人:董珏
办公电话:0755-23676048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020-440305-48-03-017371001001
标段名称:南山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EPC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03-01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3335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无
计划总投资:4670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妈湾大道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南山垃圾发电厂一期、南山垃圾发电厂二期,以下简称“南山一期、南山二期”)南侧腾浪公司隔壁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 至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3.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以下条件部分满足: 市政行业甲级 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至投标截止时间10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已投产的、处理规模在100吨/日或以上的餐厨垃圾项目预处理系统设备成套供应或EPC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应为餐厨垃圾预处理设备成套供货商 ;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4.1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4.3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有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备安全B证。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招标公告中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是指:至投标截止时间10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已投产的、处理规模在100吨/日或以上的餐厨垃圾项目预处理系统设备成套供应或EPC总承包业绩; 2、招标文件中的业绩文件要求: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近5年自认为最有代表行的类似工程(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业绩;联合体成员提供近5年自认为最有代表行的类似工程(厨余垃圾处理项目)业绩。
其他投标条件: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附件信息
附件: |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 | 关于不设置“霸王条款”的承诺书.pdf | 2021-01-28 11: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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